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结合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经前期征集与调研,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现正式启动2026年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工作。为更科学、合理地完成标准编制工作,保证标准的代表性、适用性和先进性,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标准的参编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标准建议名单
本次计划立项的团体标准建议共12项,涵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可移动文物保护、预防性保护等领域,具体标准建议如下:
序号 | 标准名称 | 制定/修订 |
1 | 《石窟寺壁画原位在线监测通用技术要求》 | 制定 |
2 | 《移动式文物X射线断层成像装备应用技术规程》 | 制定 |
3 | 《出土饱水竹木漆器类文物现场提取技术规范》 | 制定 |
4 | 《脆弱青铜器加固保护技术规范》 | 制定 |
5 | 《湿尸类藏品保存状况评估规范》 | 制定 |
6 | 《文物建筑砖石砌体加筋锚固加固技术》 | 制定 |
7 | 《不可移动文物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 制定 |
8 | 《古建筑木结构损伤分类与评估规程》 | 制定 |
9 | 《文物建筑周边建设项目影响评估规范》 | 制定 |
10 | 《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 制定 |
11 | 《文物转运消杀技术规范》 | 制定 |
12 | 《馆藏文物低氧保存技术规范》 | 制定 |
二、参编单位资格条件
1.依法经营、业绩突出、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社会团体及检测认证机构等。
2.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具有与标准项目相关的科研和技术基础,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参编人员应熟悉文物保护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三、参编单位享有的权利
1.在标准正式文本的“主要起草单位”及“主要起草人”栏目中享有署名权。
2.当该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进行后续修订时,参编单位及人员享有优先参与权。
3.可优先获取标准编制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技术数据和前沿信息,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
四、参编单位承担的义务
1.坚持协商一致原则,指派固定专业人员全程参与标准起草、研讨、审查等各阶段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任务。
2.自愿为标准编制过程中的调研、试验、验证等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技术及相关经费支持。
3.无偿共享本单位在相关领域的优秀成果、经典案例及实践经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为标准起草提供客观、科学的技术参考和建议。
4.严格遵守标准编制工作纪律,保守标准研制过程中的技术秘密和未公开信息。
五、申请材料
请有意向参与上述团体标准编制的单位,填写《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如申请作为第一起草单位,需另填写提交《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标准草案需一并提供。
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tandard@cactch.org.cn,同时将纸质版原件(一式两份)寄送至协会标委会秘书处。协会标委会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编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芊然
联系电话:18194248950
电子邮箱:standard@cactch.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故宫博物院-西华门,邮编:100009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附件2: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
附件3: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6年5月7日
附件2 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