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支机构: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5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5〕29号)要求,我会积极开展推选工作,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和名额
1. 院士候选人仅可通过一种方式(院士或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通过中国科协推荐(提名)的,仅可经一个推选单位推选(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国家实验室)。
2. 各分支机构可直接报送至我会,推荐名额不限,但应坚持院士标准,宁缺毋滥。
二、院士候选人的资格条件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资格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了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中国公民,可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资格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三)院士候选人选均应为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个人会员,均应符合院士候选人资格条件,并向以下人才倾斜:
1. 向中青年科技人才倾斜,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重点关注55周岁以下人选;
2. 向西部边远地区(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人才倾斜,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重点关注在西部边远地区工作累计20年及以上人选;
3. 向科技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人才倾斜。
(四)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6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凡2019、2021、2023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的,2025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六)因品德失范、严重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作为院士候选人。
(七)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军队系统参照执行。企业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等专职技术负责人及企业所属研究机构负责人中符合条件的可作为院士候选人。担任企业负责人兼任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及企业所属研究机构负责人的,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具体人员范围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推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具体参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要求执行。
三、填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提交时间及材料
请各分支机构通知候选人于5月16日前通过“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完成电子材料提交,5月20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1.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候选人通过评审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报推荐材料,并上传必要的附件;
(2)候选人向推选单位提交的纸质原件材料,包括:签字盖章的《关于推荐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1份、《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1份。
2.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候选人通过评审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提名书,并上传必要的附件;
(2)候选人向推选单位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原件材料包括:《提名书》签字盖章页(个人声明、所在单位意见签字盖章页)一式4份;候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1份,候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防止说情打招呼办法》1份;候选人自我介绍配音PPT(MP4格式,严格限制时长,不超过15分钟)、不含配音PPT的电子版光盘1张及PPT打印稿一式2份,并附候选人单位保密部门审核盖章的PPT不涉密证明1份。
(二)注意事项
(1)候选人报送的纸质材料必须与系统文件完全一致,以科协智慧系统生成的为准。
(2)候选人填报材料应客观、准确、真实,不得夸大研究成果和本人实际贡献。
四、联系方式
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联系人:张宏亮
电话:010-85007267,13522055135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故宫博物院
邮编:100009